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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节 (第3/3页)
学搭地铁出去玩,上地铁之前我忽然觉得浑身不舒服,心里慌得很, 拉着朋友离开……躲过爆炸算吗?” “算。” “可我的心理医生说这是人体内残存的动物本能……” “如果你相信医生的话,就不会对那件事耿耿于怀一直记在心里了。” “这跟媚媚有什么关系……” “媚媚是狐狸精。”黄书郎忽然开口,直截了当地告诉他答案。 他愣了一下,开始在房间里四处寻找,“谁?谁说媚媚是狐狸精?” “我说的。”黄书郎跳到他的面前,轻蔑地看着他。 “啊!啊!啊!这只……这只……”郑云松指着黄书郎认不出他是什么……“这只狗会说话!” “你特妈瞎啊!你那两只眼珠子是拿来喘气儿的啊!妈丽隔壁的老子是黄仙儿!再敢说我是狗,我把你剁把了喂狗!”黄书郎怒道,被当成是狗触到了他逆鳞,许久不见的东北脏话连续骂又出现了。 郑云松指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。 “他是黄仙儿,胡丽媚是胡仙。” “我……我……我……” “知道了她的身份,还认为她是个好姑娘,你还在乎她的话你就留下来,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真实身份,可以离开了。” 郑云松看了看黄书郎,又看了看我,冷哼了一声,坐了下来“我对媚媚的感情才没有那么浮浅。她……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一直拒绝我,难怪她的眼神总是那么幽怨,我早一点知道就好了,我不介意,我真的不介意……为什么我们要爱得这么辛苦……” 不可思议吧,就算知道并且相信了胡丽媚是狐狸精,郑云松仍然认为自己爱着胡丽媚,胡丽媚也爱着他,而事实上他跟胡丽媚并不“熟”。 除了日常的打赏之外,胡丽媚仅仅跟他在一起半天,一起喝了咖啡吃了饭在去看车的时候掰了…… 就这些,我向胡丽姬求证过。在胡丽媚眼里郑云松不过是她裙下之臣中的普通一员罢了——像他这种级别的,至少几百个。 郑云松却对胡丽媚情深至此,为了她的“失踪”酗酒不思饮食暴瘦,在得知她是狐狸精之后仍然痴心不改。 这种感情,郑云松称之为爱,我称之为迷恋,他算是症状较轻的,至少胡丽姬跟他一起出去过一次,症状重的人比如列农谋杀案的凶手,他因为“列农”背叛了音乐,成为了“商人”,枪,杀了列农。 在这些人的眼里一个不经意的眼神,一个微笑都可能被理解为“喜爱”,曾经美国有一个疯子绑架著名主播,理由是主播播放新闻的时候用眼神示意他——救她离开。 更不用说最近一两年时常有某某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打赏主播,某某打工族将家里所有存款打赏主播,某某小学生偷母亲的□□打赏主播。 总有些评论会说:那么多钱在洗浴城找女主播还漂亮的女人包夜能玩一百多夜…… 在他们看来主播带给他们的满足感,远非那些“鸡”可比的,现代人的心灵远比**饥渴。 郑云松缺女人吗?不缺。美女对他而言唾手可得,而胡丽媚是那处“不得”的,是心中的白月光…… 我看着坐在那里双手捂脸哭个不停的他,对自己影影绰绰的计划,有了底气。 “你不想知道是谁害死她的吗?” “谁!谁害死了媚媚!”郑云松高声吼道。 “小声!小声!”四叔没跟我们一起回家,而是出去见朋友了,但并不代表他在家里没有留耳目……最有趣的是我不怕他知道我跟郑云松有某种默契在密谋些什么……可我总要做一些姿态。 “到底是谁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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