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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零二四章、威名初立  (第1/2页)
    想得到别人的敬意,就得努力做到,别人做不到的事情。    当九张完整的狼皮被长杆子挑着,迎着朔风飘扬的时候,乞儿措木部落里的所有男女老少,都对华雄敬佩不已。    甚至是眼光中流露出崇拜和感恩!    是的,感恩。    有了着就九张狼皮的随风飘扬,汉家官府的小吏来征收赋税的时候,也不敢私下勒索额外的好处;部落羌种大人派收取上贡物资的人来了,也不敢强令他们杀只羊犒劳他们路途奔波的辛苦。    狼皮,象征着勇武,象征着部落的武力。    也影射着这片土地的生存规则:强者为尊!    当你有了让人血溅五步的武力,别人就不敢再欺负你!    是故,华雄回到部落的十余日后,也备受骚扰。准确的来说,是不厌其烦的盛情难却。    但他必须得“却”了。    原因是这样的....    在西凉之地,无论是参狼、烧当羌等各个羌种部落里,独自面临狼群围攻,能力毙群狼全身而回的人,是十年都不见得有一个的。    这种人,也是所有牧民都愿意依附的存在!    因为哪个羌种的牧民,都觉得他能庇护自己的安危。    事情落在华雄身上,就催生了另一种描述:这个汉家子,未来是能成大事的!必然能当上高高在上的汉家官僚!    身具勇武,手握权力!    在战乱频发的边陲之地,跟着这种人物绝对能过得上好日子!    所以呢,华雄窝着茅草木屋里养被西北狼带来的伤时,部落里的牧民就络绎不绝的来探望,牵着自家儿女和带来点好吃的,还会扯几句关心的话语。    比如说,华家子你现在行动不便,应该有个人伺候着的。你看这是我女儿,年方十二,手脚特别勤快!    比如说,这天太冷了,要不要送个人给你在夜里守火堆不灭啊?我女儿在自个屋里,从来就没让火堆熄灭过!    比如说,汉家子你很勇猛,以后是要做大事的。而做大事,身边得有个人打杂的。刚好我家孩儿很机灵也很仰慕你,要不让他在你身边听使唤?    .......    好吧,反正牧民的算盘都打得啪啪响。    找各种理由往华雄身边塞,趁机搭上或建立更亲密的关系。    要求也不高。    女儿做不了汉家子的正妻,就当个小妾呗!少年和部落首领的儿子车儿比不了,不能和华雄称兄道弟,那就当个身边的心腹呗!    反正都能这个汉家子,以后能照顾到自己的家庭!    对此,华雄很开心,也头大如斗。    开心,是他此番来陇西郡的目的,终于达成了!    赢得了这个部落的牧民们的敬佩,也就有了以后将他们成为自保命的助力,和拉上自己野心战车的基础。    头大如斗,则是他如今真没有将牧民儿女带上的心思。    纳妾,那是不可能的。    开玩笑,自己年纪才多大!那么早就纳妾不光落下个荒诞的名声,还会过早的腐蚀身体。    而收随从,则是没有这个资本。    常言道:半大小子,吃穷老子。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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